珲春市教育局依据《关于州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教导建议的通知》(延州教安字〔2020〕7号)精神,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互联网等方法,推行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大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加大对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置,我市决定拓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特制订如下策略:
一、治理目的
通过专项治理,加大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二、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学校学生
三、工作安排
1
— 拓展教育
集中对学生拓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拓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常识教育,要充分借助校园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方法,集中拓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打造全体师生知道《建议》、宣传《建议》、落实《建议》,主动邀请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到学校拓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等。
2
— 主题队会
结合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园欺凌事件,需要学校依据实质进行讨论深思。提升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紧急风险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推行欺凌和暴力行为。通过班会,协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打造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3
— 健全方案
需要各校拟定健全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置方案、措施,打造校园欺凌事件应对处置预案,明确有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的职责。加大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借助心理咨询室拓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4
— 排查建档
学校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高度看重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知道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存在纠纷和积怨的职员、精神异常职员、有暴力倾向或过激行为职员、仇视社会或扬言滋事报复职员等重点对象和职员,进行细致排查,并逐一建档,落实专人加大管控,对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进行清查。
4
工作需要
1.高度看重校园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以上事故教训,结合实质,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第三发生。加大安全防范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有规定不实行、有方案不落实、有责任不追究的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坏与个人的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绩效工资挂起钩来,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方案化的轨道。根据有关规定,各校要准时上报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对重大状况和突发性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珲春市教育局
2020年3月22日